注意, 河南省高考志愿设置2023年将有新变化!快随笑笑美术兵团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志愿设置新变化
今年,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平行志愿,“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 1个志愿,每批次设12个志愿,不设志愿调剂。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每批均可填报1-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1 个院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每批次设12 个志愿,不设志愿调剂。
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
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承诺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结合我省平行志愿各批次志愿设置数量总体增加等因素,对上一年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本年度报名参加高考,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4个;
对本年度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仍将根据我省志愿设置情况适度限制其填报志愿的数量。
高考时间
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全国统考于6月7、8日举行。
高考科目
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
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
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组织安排。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的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换算为150分,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工作。
高考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上线率”等内容。
志愿填报时间
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
(1)6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2)6月30日8:00—7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
(3)7月4日8:00—6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高考加分
加20分投档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10分投档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加5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以及报考军队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的检测与政审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投档。
省外农林院校对此项规定是否认可,须在报送生源计划时明确意见,我省将随生源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以及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考录取
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体育类、军队院校、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飞行学员、航海类本科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专业、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批准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或专业。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