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6-6380-1539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艺考资讯
1月28日开始报名,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及考试大纲
作者:yufei  发布日期:2023-01-11 09:41:42   关注次数:1588    二维码分享

1.jpg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



二、招生专业、人数、学制、收费标准


2023年学校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理论类五大类拟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1620名,无预留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为准。


(一)虎溪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2.jpg


(二)黄桷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3.jpg


注: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学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如上级部门或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学校将按新标准执行。



三、报考要求和招考办法


(一)普通类(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省统考和学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高考后直接填报学校志愿即可,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理论类(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报考理论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统考的具体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要求为准。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后填报学校志愿即可,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书法类


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未组织省级书法类统考的除外),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类校考,报名考生均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类校考。


书法类以校考专业总分排序,专业总分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的考生获得学校书法类《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上年书法类录取人数的4倍。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书法创作单科成绩、书法临摹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发放合格证。


(四)造型类、设计类


报考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的艺术统考,省统考的具体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要求为准,学校通过省统考成绩对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校考。


造型类、设计类按考试类别以校考专业总分排序,专业总分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的考生获得学校相应类别《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上年相应类别录取人数的4倍。末位同分者,造型类依次比较素描单科成绩、色彩单科成绩;设计类比较造型综合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发放合格证。


(五)报名参加学校校考的考生,只能在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可兼报。


(六)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须在本科阶段完成英语课程学习及考核。



四、专业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3日,每日9:00-22:00,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报名考试费:220元/人。


3.报名办法


①关注“川美招生”微信公众号,点击“本科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4.jpg

▲川美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


②报名流程


准备有效身份证件、近期免冠照(尺寸26mmX32mm),点击【材料已准备,开始注册】→选择考生参加文化考试所在省份→填写高考报名号、上传身份证照片、填写手机号→上传近期免冠照→完善考生个人信息,注册成功→选择报考专业→确定考试科目及报考信息→上传报考资料→微信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后,报考信息不能修改。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更改报考信息,可于报名截止前作废当前报考信息后重新缴费报考。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后,一律不受理退费事宜。


(二)初选


书法类:书法学专业省统考合格(未组织省级书法类省统考的除外),报名考生均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类校考。


造型类、设计类:学校通过省统考成绩对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校考;初选未合格考生,学校将通过报名系统按考生缴费原路径退回报名考试费。初选结果将在2023年2月中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网络远程考试。


2.考试内容和时间


5.jpg

注:考试具体要求详见文后《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网址:https://www.scfai.edu.cn/info/1266/29613.htm。


3.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在2023年4月中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志愿填报


(一)普通类、书法类:


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志愿系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二)理论类、造型类、设计类:


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志愿系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并于2023年6月按要求在学校“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未按时按要求填报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方向)。


考生省报专业志愿顺序须与学校网报专业志愿顺序一致。若因填报不一致影响所录专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将在学校招生处官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和学校自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


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理论类专业:


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对应类别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


9.png


综合分测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如遇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专业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四)若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五)录取排名方式:


1.造型类和设计类: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录取原则重庆考生单独排名录取,重庆市外考生全国排名录取。


2.书法类和理论类:按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


3.普通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学校艺术类专业均文理兼招,录取原则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已实行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省份,学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七)其他


1.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个别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七、港澳台侨人士报考须知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招生,报考具体事宜详见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公告。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我校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校考报考方式与内地考生相同。



八、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复试。凡复查或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2.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处官网自行下载《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凡报名参加学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学校2023年本科招生政策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审定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3.学校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未在任何省市、任何中学建立生源或生源培训基地。学校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以学校或学校委托名义进行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学校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处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7.联系方式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sb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川美招生


联系电话:(023)65921056(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


传真:(023)65921055


邮箱:zs@scfai.edu.cn


6.jpg


第一部分 专业及省统考科类对应要求


7.jpg


注:①按部分省(区、市)的省统考要求,湖北省、四川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及设计类专业省统考科类对应设计类省统考,其余专业对应美术学类省统考;云南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及设计类专业省统考科类对应设计类省统考,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省统考,其余专业对应美术学类省统考。


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以学校正式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部分 考试科目


8.jpg

注: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第三部分 考试大纲


一、造型类考试大纲(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一:素描(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头像、石膏(雕塑)头像。考查方式:写生、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黑色铅笔、炭笔,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铅笔、炭笔;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②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考试科目二:色彩(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考查方式:写生、默写、提供图片(物品),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水粉、水彩,不得使用丙烯、油画颜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禁止使用色卡。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能较好地掌握色彩的冷暖、节奏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

②构图合理,画面完整,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画能力和表现能力;

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考试科目三:命题创作(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根据试题提供的素材和要求,提取相关信息,进行创意构思,灵活运用具象绘画为主的艺术语言表现主题创意、人物组合、场景组合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根据试题要求完成相应的构思构图与人物动态组合、场景组织的绘画创作。考查方式:写生、默写、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铅笔、炭笔、水粉、水彩、马克笔,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判标准:

①画面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按给定的元素和主题进行绘画创作,不偏题;

②画面完整,构图合理,创意新颖,主次关系处理协调,绘画表现力强;

③画面组合及节奏得当,画面生动自然、比例结构准确、造型富有美感、色彩关系协调;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设计类考试大纲(满分:200分)


考试科目一:造型综合(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察考生具象写实、设计构成、创意表现的综合能力,观察、分析、表现各类形态的理性能力和审美能力。


2.考查范围:人造物、自然物。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黑色铅笔、炭笔,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绘画材料,不得使用尺子、圆规等辅助工具;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5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像形态的构成表现能力;

②塑造严谨,对物像形态的体感、质感等有深入充分的刻画与表达;

③表现丰富,在具象写实基础上结合设计构成等多样方式进行综合表现;

④画面完整,体现细致的组织与制作并达成最终完整性;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考试科目二:设计综合(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日常生活敏锐的观察力和认知力,能针对特定主题并能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呈现文化意识、主题创意、形式构成和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主题文本、文化符号、生活物件或图形元素。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铅笔、水粉、水彩、马克笔,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5小时


5.评判标准:

①准确理解主题,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表达主题,鼓励个性化的独特创意,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②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和组织能力;

③构图完整,形体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

④表现丰富且得当,能呈现特定的视觉风格、形式语言和艺术审美。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三、书法类考试大纲(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一:书法临摹(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二:书法创作(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①书法临摹②书法创作


3.工具材料:

①四尺对开(斗方)宣纸;

②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


4.考试时间:书法临摹1.5小时,书法创作1.5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思立意明确,章法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书法作品意识;

②结体合理而富有意趣,能较好地把握字法上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③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考试科目三:印稿设计(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篆刻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朱文、白文印章;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禁止使用拷贝灯。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章法谐和,布局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篆刻作品意识;

②篆法得当合理,能较好地把握基本的字法规律;

③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

④印稿清晰、整洁。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注:《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所有,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现场考试)


一、考生不得使用图钉、工字钉等打孔物固定答题卷,只能使用美纹纸胶带,沿答题卷边缘一周1厘米以内,连续不间断粘贴固定答题卷,答题卷其它地方一律不得粘贴胶带或留下粘贴胶带的痕迹;


二、考试全程不得遮盖、污损或用胶带粘贴答题卷上考生信息栏上的条形码、二维码、摩斯码和暗码等信息,如擅自污损条码导致无法读取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须在答题卷指定区域作画,竖构图作画须保持答题卷信息条在上方(或试卷条码在右上方),横构图作画须保持答题卷信息条在左侧(或试卷条码在左上方),考生不得随意改变答题卷作画方向;


四、除按要求采集指纹外,答题卷任何区域不得出现考生的姓名、考号、指纹印、边框、数字、字母、文字等与答题无关的图文符号标记,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作画过程中残留的与考试无关的痕迹、印记等请考生自行处理干净;


五、指纹采集只能使用考场提供的红色印泥在答题卷指定的位置摁指纹,指纹纹印须清晰可辨,不得私自使用其它颜色、材质的印泥或材料,不得私自在其他位置留下指纹印;


六、考生只能使用考试规定的绘画材料作画,不得私自使用规定以外的绘画材料,答题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等喷剂;


七、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将答题卷和试题一并交监考员,不得将答题卷和试题私自带出考场;


八、如出现违反《答题规范》的情况,将按规定严格扣分,严肃处理。



第五部分 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网络远程考试)


一、须使用规定尺幅和材质的纸张作为答题卷(具体要求详见考试公告),答题卷纸张均不得有颜色,不得出现暗纹、边框、界格、品牌标印、折痕等标记;答题卷纸张尺幅、材质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不得使用图钉、工字钉等打孔物固定答题卷,只能使用美纹纸胶带,沿答题卷边缘一周1厘米以内,连续不间断粘贴固定答题卷,答题卷其它地方一律不得粘贴胶带或留下粘贴胶带的痕迹;


三、考生信息条码(自行打印)须粘贴在答题卷作画面(竖幅)右上角,考试全程不得遮盖、污损或用胶带粘贴信息条码,如擅自污损条码导致无法读取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须在答题卷粘贴信息条码面作画,竖构图作画须保持信息条码在右上方,横构图作画须保持信息条码在左上方,考生不得随意改变答题卷作画方向;


五、除按要求在答题卷指定位置书写考生姓名、考号和采集指纹外,答题卷其他任何区域不得出现考生的姓名、考号、指纹印、边框、数字、字母、文字等与答题无关的图文符号标记,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作画过程中残留的与考试无关的痕迹、印记等请考生自行处理干净;


六、指纹采集只能使用红色印泥,指纹纹印须清晰可辨,不得私自使用其它颜色、材质的印泥或材料,不得私自在规定位置以外留下指纹印;


七、考生只能使用考试规定的绘画材料作画,不得私自使用规定以外的绘画材料,答题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等喷剂;


八、如出现违反《答题规范》的情况,将按规定严格扣分,严肃处理。 


2026届报名预约已开始,欢迎加入笑笑战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