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6-6380-1539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艺考资讯
西北五省: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作者:yufei  发布日期:2020-06-25 09:16:28   关注次数:2001    二维码分享

陕西省


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提前专科批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提前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2.艺术类提前本科B段

  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提前本科C段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4.艺术类提前专科A段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5.艺术类提前专科B段

  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二)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五)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六)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填报志愿时所提交的信息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统将进行提示并予以限制。


录取办法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在普通本科第三批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省招办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所有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必须在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规定文化课标准,省招办在录取时将按照院校公布的标准进行投档。

  (四)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院校招生章程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我省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六)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③各艺术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的方式排序录取。

  (七)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为上述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

  参加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及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美术类专业,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的投档录取规则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




甘肃省


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分别在T、U、V段进行录取。

  T段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详见附件1)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

  U段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V段为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本科二批W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在高职(专科)批X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V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投档顺序

  按照本科一批T段、U段、V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的顺序进行投档,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1.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和高职(专科)批X段第1至9志愿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批次出档线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相关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的考生必须为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的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为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的考生。

  3.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U段、W段、X段分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12个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类别一:美术、书法等类别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类别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专业课成绩×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类别三: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的考生按专业课、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的考生按文化课、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三的考生按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在正式投档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录取办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本科合格。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19年7月1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以便在正式投档后能够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2.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报考美术、书法类专业的考生我省统考本科合格。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U段、本科二批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4.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青海省(2019年)


青海省2020年艺术录取政策暂未公布,以下是2019年的录取政策。


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提前单独录取本科: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设2个院校志愿,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提前单独录取专科: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设2个院校志愿,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考生)控制线=普通类投档成绩(含照顾分)+专业成绩


录取办法

  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达到我省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我省公布的生源计划参与录取的考生,和普通考生在同一时间填报志愿。艺术类考生不得在同一高校的两个以上不同艺术类专业之间平行填报双跨志愿,要分别填报、分别投档、分别录取。

  除教育部规定可以单独组织校考、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包括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外,其余院校须从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生源中录取新生,否则其自行组织的校考、确定的录取名单均不予认可。

  取得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须填写《青海省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同一考生在多所院校参加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或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由省招办按照高校预录取名单、相应投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投档。正式投档之后高校提供的预录取名单,省招办不予认可,不做改投档。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或专业。但艺术类中职毕业生只准填报艺术类院校或专业,否则不予录取。




宁夏省


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

  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B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模式。

  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2、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高职专科二批)

  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本科艺术类C段、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20-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区此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新疆自治区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划分A、B段

  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可填报一个志愿;新疆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31日前统一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第一志愿报考A段艺术类高校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告知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按照新疆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及时报送拟录取结果。

  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可填报3个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2025届报名预约已开始,欢迎加入笑笑战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