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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开考!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说明
作者:yufei  发布日期:2023-03-31 09:13:14   关注次数:1475    二维码分享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名考试与专业类别


1.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相关报名、体检、文化考试等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2.我省艺术专业考试分为: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和表演类共7个类别。报名考试时,美术、音乐、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它艺术类专业兼报,其它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


3.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校考(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部分高校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类专业不要求省统考成绩的除外),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志愿。


二、专业省统考考试须知


1.2023年艺术省统考各类专业均实行全省统一组织,其中美术、书法、编导制作、音乐类笔试科目、音乐类声乐主科、播音主持类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实施考试;音乐类器乐主科、舞蹈类由全省集中设点考试;表演类委托高校具体实施。各专业类别考试说明见附件1-7。


2.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须接受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照相)及金属探测器检查。参加专业个体测试时不允许化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省统考各专业由全省统一集中评分。编导制作类和音乐类专业的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严格按照抽取样卷、确定标准、对标分类、集体定档、定档复核、评委打分、专家质检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评分;舞蹈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音乐类专业的个体测试科目,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采取考生、评委、考场 “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小组集体定档、评委独立打分、专家监督检查、全程监控录像的办法进行评分,其中舞蹈类、播音主持类、音乐类专业评分遵循教育部网上评卷规范,实行网上评分,表演类专业为现场评分。所有评分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各专业评分工作科学严谨、公平公正。


4.按照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美术、书法、编导制作、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与合格线于2023年1月5日公布;音乐、播音与主持、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与合格线于2023年2月2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询:一是登陆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查询;二是绑定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系统推送的成绩信息。


5.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申请复核的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各地汇总后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及时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安排。复核只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音视频与本人信息对应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6.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7.当前疫情形势复杂,考生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属地和组考防疫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本地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投档办法以及录取有关事宜另行发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 


1.速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或人物与场景组合; 


2.素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石膏像或静物;


3.色彩:静物组合或风景。 



二、考试形式与要求 


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默写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或表现 图文结合所描述的内容。 


要求构图完整、饱满、合理、协调,技法熟练,线条疏 密适当、流畅,具有较好的质感、量感与空间感,色感良好, 色调鲜明,色彩关系准确,谐调生动,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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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 地,具体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按照属地要 求开展日常核酸检测,主动接受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 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 


2.考场内不设置桌椅,考生入场后对号进入考试区域 (120cm×120cm),须携带必备的画架(简易折叠式)、画板 或画夹、小画凳或小马扎(长宽高均不得大于 35cm)及相关 的绘画工具和文具,不得携带色卡、书报、资料。严禁携带 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或其他计 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必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答题纸答题区 域规格:32cm×30cm,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严禁在答题 纸上做任何标记或在卷面上喷洒定画液体。


4.速写、素描只能使用铅笔、炭笔作为表现工具,色彩 只能使用水粉或水彩颜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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